教师管理

泉教职改[2013]1号关于组织“小中高”申报对象说课考核与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4 作者:校务公开 发布者:校务公开 阅读 : 14650

 

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在小学教师中开展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泉教职改〔2012〕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1月12日组织"小中高"申报对象说课考核与论文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地点:泉州教育中心

  二、工作安排

  申报对象必须于2013年1月12日上午7:15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泉州教育中心后楼501#报到、抽签,上午7:40开始按抽签顺序进行拟写说课稿、说课考核与论文答辩。

  三、考核办法

  根据抽签号依次考核,即按抽签顺序分别拟写说课稿,然后立即进行说课与论文答辩。说课与论文答辩包括说课考核、论文自述和回答问题三个环节。

  (一)拟写说课稿

  小学低年段组(1-3年段)选用3年级教材、小学高年段组(4-6年段)选用5年级教材、幼儿园组选用中班语言领域。

  说课课题由专家组提供,现场抽签决定。拟写说课稿时,仅限参考教科书,且教科书由考场统一提供;稿纸考场统一发给,说课稿要求用黑色水笔书写,字迹清楚。

  拟写说课稿限时60分钟。

  (二)现场考核

  1.说课考核(50分)

  拟写说课稿后,考核对象立即进入考场进行说课考核。说课时,只能携带现场拟写的说课稿,可看稿。

  说课限时10分钟,时间到立即停止作答。

  2.论文自述(20分)

  考核对象自选一篇教学论文的代表作复印一式5份提交评委,然后进行论文自述。论文自述可提前准备,可看稿。

  论文自述主要阐述论文的概要、论点、论据以及对教学工作的指导作用或意义。

  论文自述限时3分钟,时间到立即停止作答。

  3.回答问题(30分)

  专家组根据考核对象的说课与论文自述分别提出3个问题(说课、论文和本学科知识各1个)。

  回答问题时间5分钟(每个问题1-2分钟)。

                          泉州市教育局

                          2013年1月4日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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