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

关于2009年在小学高级教师中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7-21 作者:校务公开 发布者:校务公开 阅读 : 18639

 

各县(市、区)职改办、教育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在小学教师中开展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9]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09年在小学高级教师中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申报与推荐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公布“小中高”的推荐数和有关评审政策,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组织推荐与考核工作。  
  今年,每所学校(单位)推荐名额最多不超过3名,个人提交送审材料时间为2009年9月1-4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09年9月8日前,根据《福建省“小中高”教师职务考核情况表》的要求,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申报对象进行考核、听课及答辩,择优确定送市评审推荐的人选,非专任教师和专任教师的推荐数均不得超过下达的推荐数(详见附件)。  
  我局将于2009年9月15日左右,组织申报对象说课业务考核与论文答辩,并组成推荐考核组择优确定送省评审人选。具体要求另文通知。  
二、说课与论文答辩  
  (一)说课考核  
  说课课题分为小学低年段组(1-3年段)、小学高年段组(4-6年段)和幼儿园组。说课的时间每人限在12分钟以内。说课超时将酌情扣分。  
  课题内容由专家组提供,现场抽签决定,并撰写说课稿。(限带参考资料:九年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或现行学科“修订大纲”、相应学段的教科书。写作时间:150分钟)。  
  说课稿的字数限在2000字以上(稿纸统一发给,要求用黑色水笔书写,字迹清楚,以便复印)。  
  (二)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前,申报对象必须提交送审代表作每篇一式三份,专家组现场指定其中一篇送审代表作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问题除了论文和说课内容以外,还将涉及本学科业务和课程改革等内容。答辩问题3个。答辩时间在8-10分钟之间。  
说课和论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事厅关于在小学教师中开展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09]66号)下载地址:
http://www.fjedu.gov.cn/uploads5/闽教人200966号.doc。  
  (二)送档时间  
  市直单位:2009年9月1-4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2009年9月9-11日  
  (三)各县(区、市)教育局职改办(市直单位)在送档前,必须将Excel格式的申报人员简明情况汇总表E-mail(
22777351@163.com)报送我局职改办。  
  (四)各县(区、市)教育局职改办(市直学校)报送档案时,必须同时交纳评审费。评审费由我局统一转交福建省教育厅职改办。根据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评审费每人550元、论文鉴定费每人200元,合计每人750元。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职称改革 小中高 评审 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7月20日 印发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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