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

泉州二实小聘用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业务成绩量化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05-04-07 作者:校务公开 发布者:校务公开 阅读 : 18840

 

(本方案于2006年9月14日在本校第二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

一、文件依据: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泉教人[2005]70号文件《关于市直学校(单位)试行教职工聘用制度工作的通知》,泉人综[2005]15号文件《市直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方案》,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事局泉教人[2005]71号文件《关于市直教育系统推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分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形成适度竞争的良性机制,增强队伍活力,激发教师发挥潜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职工队伍的整体优化。

三、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民主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按编聘用、按需设岗、按岗取酬的原则。

四、使用范围:

  在上级规定的过渡期内(2008年8月31日之前),新获得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参加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聘用,适用本方案。过渡期之后(2008年9月1日之后),除泉教人[2005]70、71号文件规定的由上级任命的和不必参加竞岗的教师之外,其他具备小学高级教师任职条件的专任教师,参加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聘用,适用于本方案。

五、考核标准:

  对教师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以来,在工作能力、履行职责、工作绩效的考核与评价,试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

  [以下计分以原件(证书或正式行文)为准]

  1、任现职年限

时间

任现职时间(每年)

来校时间(每年)

分值

1.5

0.5

  【说明】:需任完整年限方可计分

 

  2、教育教学业绩

  (1)公开教学量化标准

  A. 现场参赛课

级别

全国

获奖等级

分值

9

6

5

5

3.5

3

3

2

1

  B. 录像参赛课

级别

全国

获奖等级

分值

3

2.5

2

2

1.5

1.2

1.2

1

0.5

  C. 为研讨会提供现场观摩研讨课

级别

全国

市直(区)

分值

3

2.5

1.5

1

  D. 接待课(接受参观、考察)

级别

全国

省、跨省

分值

2

1.5

1

0.5

  【说明】:

  ①同一内容在不同级别上进行公开(竞赛)教学,取最高级别计分;

  ②越级参赛课量化计分方法:

  a.经市选拔不经省选拔送全国,以省级计

  b. 不经市选拔直接送省或全国按市级计

  (以下各项比赛凡越级者计分均按此法)

  ③课件参赛按录像课量化值的50%计算;

  ④为“泉州市骨干教师培训班”开课者按市级接待课计分;

  ⑤教师应邀外出讲座,按C类相应级别计分;

  ⑥教师在校内接待参观、访问时作讲座,按D类相应级别计分;

  ⑦该项累计最高得15分。

  (2)文章发表的量化标准

  A. 论文获奖(限于教育教学类,且为相应级别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下 属为教研机构组织的活动,并与作者业务范围密切相关。案例、随笔降一级量化。

级别

全国

获奖等级

分值

2

1.5

1

1.5

1

0.5

1

0.5

0.3

  B. 文章发表、交流(限于教育教学类,并与作者业务范围密切相关

级别

 

分值

省级或以上CN教育教学纸质刊物(不含增刊)

教育教学论文(篇幅不少于该刊一页或字数不少于2000

2.5

教育教学随笔、短文章

1.5

市级CN刊物

 

1

省级电子刊物

 

0.5

市级电子刊物

 

0.3

市级研讨会交流、汇编

 

市级内部刊物汇编

 

公开刊物报道学校新闻(标题出示校名)

 

0.3-0.5

  【说明】:

  ①全国级为中国教育学会下属学术研究会,:全国小语会、全国小数会等;

  ②同一篇文章不能重复计分,就高评不累加。文章同一级别发表,第二篇起减半累加;

  ③学生用书任主编、编委并亲自撰稿者,按市级CN刊物量化。

  ④越级参评的论文降一级量化(按公开课栏目的计分方法);

  ⑤累计最高得10分。

  (3)课题研究量化标准

级别

国家

等级

优秀

合格

优秀

合格

优秀

合格

分值

主持

参与

主持

参与

主持

参与

主持

参与

主持

参与

主持

参与

4

1.5

3

1

3

1

2

0.5

2

0.5

1

0.25

  【说明】:

  ①课题研究须经学校备案,并提供研究方案,待结题后方可量化,参与者须实质性承担相关研究工作,并有相应的研究方案和成果;

  ②须有相应级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主持,方可认定该级别;

  ③非逐级评选推荐的省、全国课题均按市级计分;

  ④该项目累计最高得6分。

  (4)表彰奖励量化标准

级别

国家

市直

分值

3

2

1

0.5

  【说明】:

  ①任小学一级教师以来,获得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牵头或参与的综合性表彰(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教坛新秀、教学新秀、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师德之星、师德先进个人、精神文明积极分子等);

  ②获单项表彰奖励按同级综合表彰折半计分;

  ③教师所获表彰为参加业务竞赛之后获得者,其分值可按相应级别业务竞赛一等奖计算,本项目不再计分;

  ④该项目只取最高奖项一次计分不累计。

  (5)教学基本功等业务技能比赛量化标准

级别

国家

市直

等级

分值

5

4

3

3

2.5

2

2

1.5

1

1.5

1

0.5

  【说明】:

  ①教师基本功比赛,包括现场说课、三笔字(毛笔、粉笔、硬笔)、简笔画、计算机操作、朗诵、演讲、小制作、普通话、体育、艺术技能表演等;

  ②越级参赛,降一级或二级计分(按公开课栏目的计分方法);

  ③累计得分最高为6分。

  (6)所教班级集体受表彰量化标准

级别

国家

分值

2

1.5

1

  【说明】:

  ①该项目得分,两位班主任各占相应级别的50%;

  ②可取非同年度的最高分值两次(不超两次)累计;

  ③累计得分最高为2分。

  (7)辅导学生参赛得奖量化标准

  A. 现场比赛团体获奖

级别

国家

市直

 

等次

分值

5

4.5

3

4

3

2.5

3

2

1

1.5

1

0.5

  B.现场比赛个人获奖

级别

国家

市直

 

等次

分值

3

2.5

1.5

2

1.5

1

1.5

1

0.5

1

0.5

0.2

  C.推荐作品参赛获奖

级别

国家

市直

 

等次

分值

2.5

1.5

1

1.5

1

0.5

0.5

0.3

0.2

0.3

0.2

0.1

  【说明】:

  ①团体获奖,其分值由各承担辅导老师根据其工作量按比例计算;

  ②同一比赛,团体与个人只选其一量化计分;

  ③指导同项目比赛,学生个人多人次获奖者,取最高等次两名计分;

  ④应与所教学科相对应或学校指派,并有实际指导,若家长外聘教师辅导,本校教师主要负责组织并赛前指导者,以相应分值的50%计分;

  ⑤越级参赛,按市级比赛标准计分或降12级计分;

  ⑥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联办的比赛适用本标准,其他部门按本标准的50%计分;

  ⑦推荐学生作品在CN刊物上发表,市级按C类市级一等奖计分,省级按C类省级二等奖计分;

⑧ ⑧若比赛以名次颁发奖项,则第一名为一等奖,第二名为二等奖,第三名为三等奖,第四名按第三名的50%计分,之后类推;

⑨本栏目可取5项(不超5项)累计计分,最高得10分。

3、兼任学校职务量化标准

级别

中层行政

教研组长等

备课组长等

分值

2

1.5

1

【说明】:

兼任多种职务按最高职别计算,最高分不超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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