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
关于推荐评选泉州市“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工会
泉教工[2004] 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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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泉州市“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市直学校、工会:
今年是第二十个教师节,为大力弘扬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生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推动新形势下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为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在今年教师节期间推荐评选泉州市“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泉州市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三、市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鲤城 | 丰泽 | 洛江 | 晋江 | 石狮 | 惠安 | 肖厝 | 南安 | 安溪 | 永春 | 德化 | 市直 | 合 |
师德标兵 | 1 | 1 | 1 | 1 | 1 | 1 | 1 | 2 | 2 | 1 | 1 | 2 | 15 |
师德先进个人 | 2 | 2 | 2 | 3 | 2 | 3 | 2 | 4 | 3 | 2 | 2 | 各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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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体要求:
1、各县(区、市)、市直学校所推荐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必须有详实的材料(字数在2000字左右)及推荐表(表中简要事迹字数在300字以内)一式2份。
2、推荐的候选人需有校评选工作情况材料。
3、所有材料须于6月20日前送市教育工会收。
各地、各校要通过评选活动,广泛发动教职工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向身边的典型学习,讲职业道德,树师表形象,展教师风采,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再立新功。
附件:泉州市“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工会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系统 师德标兵 师德先进个人 评选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4月22日印发
(来源:泉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