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优秀少先队员”、“小能手”、“小博士”评选条件及办法

发布时间:2013-05-01 作者:校务公开 发布者:校务公开 阅读 : 18970

 

一、“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条件:

  1、现为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少先队员,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立志成才,具有远大的理想;

  2、热心为集体服务,有集体荣誉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能积极参加少先队的活动,勇于实践,敢于创新,成绩突出,得到绝大多数队员的好评。

  4、在班级自主管理中,能以身作则,遵守班规校纪,并且能坚持自主管理岗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成绩突出,为班级的良好发展做出了贡献。

  5、能自觉维护少先队员荣誉,抵制不良现象,能关心帮助后进同学,在校内外主动做好事。

  6、学习态度端正,善于思考,积极实践,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技能,学习成绩良好。

  7、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8、热爱生活、热爱劳动,勤俭节约,诚实守信,团结互助,具有优秀的品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小博士”、“小能手”评选条件

  1、现为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立志成才,具有远大的理想;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积极参加集体的各项活动,参与营造快乐的学习环境,学习态度端正,上课专心听讲,按时完成各科作业。

  4、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与人友好,伙伴之间和睦相处;乐观向上,勇于面对困难。

  5、能在好习惯的养成活动中、少先队活动中有突出的表现。“小博士”应具备丰富的课外知识,同时具有遇到疑难问题,不耻下问的品质和勇于探索、勇于实践的精神;“小能手”应在写作、奥数、讲故事、演讲、科技制作、体育、英语口语、乐器演奏、唱歌、舞蹈、绘画、书法、摄影、电脑等方面具有一项或多项特长。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少先队员”、“小博士”和“小能手”每学年评选一次,即每年5月份评选一次。

  2、各中队采取自荐、小组推荐、教师助荐的方式产生出班级“优秀少先队员”“小能手”和“小博士”的参评人选。

  3、评选活动要坚持要面向全体学生,要看到学生的点滴进步,使每位学生都有获得参评的机会,让每一位学生都产生我能行的自信心。

  4、以中队为单位评选,“优秀少先队员”不超过实际人数的10%(四舍五入),“小博士”不超过4人,“小能手”不超过12人。

  5、凡受过同类表彰的原则上不重复表彰,“优秀少先队员”的表彰中,大、中队委应占有一定的比例。

  6、由中队辅导员负责组织全体少先队员无记名投票,根据得票多少进行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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