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泉州二实小2010-2011学年度评选“市三好生、优秀班干部”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关于组织开展评选表彰2010―2011学年市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的通知》【泉教德〔2010〕4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名额分配:全年段拟推荐表彰10个市“三好学生”、6个市优秀学生干部,共计16人,平均每班4人。
二、参评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异地转学的学生要在转入我校就读两年(包括两年)以上方可参评。已获地市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2、思想品德好。初步具有“五爱”的思想情感,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3、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学习兴趣广泛,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良(四年级以来,语文、数学两科每学期综合评价成绩必须为优;其它评为“良”的科目不得超过3科)。
4、身体好。即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初步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开朗乐观、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体育课成绩优良(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四年级以来至少有1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
6、参评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认真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
三、考评人员:陈副校长、各班班主任、各科任老师及各班同学。
四、评选程序:
1、公布参评条件。
2、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根据参评条件核实候选人资格。
3、候选人在班级进行参评演讲。班主任对认同的学生各投3票,其他各科任老师对认同的学生各投1票。学生票数与老师票数总和必须超过各班人数的50%。严禁拉票,违反者取消参评资格。
4、递交有关证书,统计得分。
(1)个人获奖得分情况(文章、作品发表视同市级二等奖分值)
校级竞赛一等奖0.5分,二等奖0.4分,三等奖0.3分,鼓励(优秀)奖0.2分;市级竞赛: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鼓励(优秀)奖0.5分;省级竞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鼓励(优秀)奖1.5分;全国竞赛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鼓励(优秀)奖2.5分。
奖状必须是由我校或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团委、妇联、关工委颁发,方可认定。
(2)每学期期末各科成绩全“优”的各加1分。
5、班级公示初步选送表彰人选,公示时间为1天。
6、呈送学校审核、确认。
7、填写表格,呈送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