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泉州二实小2009-2010学年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案
发布时间:2009-12-16
作者:六年段
发布者:六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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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评选2009-2010学年市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秉承学校评优、评先“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广泛听取本年段师生的建议后,拟订本次评选采取百分制量化的方法,由班主任、任课老师、同班同学对参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具体评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⒈参评学生必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⒉参评学生进入四年级以来的各科成绩应基本评定为优。
二、评分标准
㈠学生评定:(40%)
规则:⒈全班同学根据参评学生各方面综合表现进行投票。
⒉参评同学不参与投票。
㈡教师评定:(40%)
规则:由班主任和各任课老师共同量分。班主任和各任课老师根据该学生综合表现按4分、3分、2分、1分的标准进行评定。
㈢所获成绩:(20%)
规则:参评学生提供四年级以来所取得的各类奖状。(包括各级表彰、各项比赛、文章发表等)计分标准:国家级的为3分,省级的2分,市级1分,区级0.8分,校级的0.5分。(奖状必须由行政部门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