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工作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代办费缴款通知

发布时间:2010-02-25 作者:总务处 发布者:总务处 阅读 : 16966

 

贵家长:
  根据泉州市物价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教育局泉价(2010)16号《关于泉州市2010年春季普通中小学课本费、作业本费标准的通知》文的通知,结合学校上学年课本费、簿籍费欠余情况,我校本学期代办费缴费标准如下:
 
                              单位:元

 

课本费

簿籍费

本学期 
应交款

上学期 
欠余

扣欠余款本学期实际应交款

一年级

35

8

43

余5.5

37.5

二年级

37

8

45

余5.0

40.0

三年级

50

8

58

余6.5

51.5

四年级

50

8

58

余0.5

57.5

五年级

52

8

60

余10.0

50.0

六年级

53

8

61

余11.0

50.0

  请根据标准,于2010年2月28日前,持缴款通知书到市区地面任何一间泉州市商业银行缴交。缴款后凭银行交款票据(备查联)向班主任注册。

  (泉州市商业银行田安支行:丰泽新村正大门对面,老年人活动中心楼下)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1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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