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工作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代办费缴款通知

发布时间:2009-08-29 作者:总务处 发布者:总务处 阅读 : 16392

 

贵家长:

  根据泉州市物价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教育局泉价(2009)83号《关于泉州市2009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科书、簿籍费限价标准的通知》文的通知,结合学校上学年课本费、簿籍费欠余情况,我校本学期代办费缴费标准如下:

                              单位:元

  课本费 簿籍费 本学期应交款 上学期欠余 扣欠余本学
期实际应交款
一年级 35 8 43   43
二年级 37 8 45 余7 38
三年级 51 8 59 余6.5 52.5
四年级 53 8 61 余7 54
五年级 54 8 62 余9 53
六年级 55 8 63 余12 51
 
  请根据标准,于2009年9月04日前,持缴款通知书到市区地面任何一间泉州市商业银行缴交。缴款后凭银行交款票据(备查联)向班主任注册。
  (泉州市商业银行田安支行:丰泽新村正大门对面,老年人活动中心楼下)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0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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