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工作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09-2010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代办费缴款通知
贵家长:
根据泉州市物价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教育局泉价(2009)83号《关于泉州市2009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科书、簿籍费限价标准的通知》文的通知,结合学校上学年课本费、簿籍费欠余情况,我校本学期代办费缴费标准如下:
单位:元
课本费
簿籍费
本学期应交款
上学期欠余
扣欠余本学
期实际应交款
一年级
35
8
43
43
二年级
37
8
45
余7
38
三年级
51
8
59
余6.5
52.5
四年级
53
8
61
余7
54
五年级
54
8
62
余9
53
六年级
55
8
63
余12
51
200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