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工作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2008-2009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代办费缴款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08 作者:校总务处 发布者:校总务处 阅读 : 16324

 

 

 

 

贵家长:

  根据泉州市物价局、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教育局泉价(2009)14号《关于泉州市2009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科书、簿籍费限价标准的通知》文的通知,结合学校上学年课本费、簿籍费欠余情况,我校本学期杂费、代办费缴费标准如下:

                                单位:元

 

课本费

簿籍费

本学期
应交款

上学期
欠余

扣欠余本学期
实际应交款

一年级

35

8

43

欠12

55

二年级

37

8

45

余6.5

38.5

三年级

51

8

59

余7.5

51.5

四年级

53

8

61

余2

59

五年级

54

8

62

余7

55

六年级

55

8

63

余7

56

  请根据标准,于2009年2月13日前,持缴款通知书到市区地面任何一间泉州市商业银行缴交。缴款后凭银行交款票据(备查联)向班主任注册。

(泉州市商业银行田安支行:丰泽新村正大门对面,老年人活动中心楼下)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09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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