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关于推荐评选泉州市“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04-26 作者:校务公开 发布者:校务公开 文章来源:[db:出处] 阅读 : 10860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工会
泉教工[2004] 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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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泉州市“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市直学校、工会:

  今年是第二十个教师节,为大力弘扬人民教师教书育人、爱生敬业、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推动新形势下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激励广大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为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在今年教师节期间推荐评选泉州市“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泉州市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

  2、无私奉献,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3、关爱学生,教书育人,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三、市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单 位

鲤城

丰泽

洛江

晋江

石狮

惠安

肖厝

南安

安溪

永春

德化

市直
学校


师德标兵

1

1

1

1

1

1

1

2

2

1

1

2

15

师德先进个人

2

2

2

3

2

3

2

4

3

2

2

各1名

 

  四、具体要求:

  1、各县(区、市)、市直学校所推荐的“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必须有详实的材料(字数在2000字左右)及推荐表(表中简要事迹字数在300字以内)一式2份。

  2、推荐的候选人需有校评选工作情况材料。

  3、所有材料须于6月20日前送市教育工会收。

  各地、各校要通过评选活动,广泛发动教职工深入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向身边的典型学习,讲职业道德,树师表形象,展教师风采,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再立新功。

  附件:泉州市“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工会

                      二OO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系统 师德标兵 师德先进个人 评选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4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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