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泉州二实小2011-2012学年度评选市“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关于组织开展评选表彰2011―2012学年市级“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的通知》【泉教德〔2011〕60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名额分配:全年段拟推荐表彰10个市“三好学生”、6个市“优秀学生干部”,共计16人,平均每班4人。
二、参评条件: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异地转学的学生要在转入我校就读两年(包括两年)以上方可参评。已获地市级、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等荣誉称号的,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2、思想品德好。初步具有“五爱”的思想情感,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3、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学习兴趣广泛,有较强的求知欲,乐于探索,初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良(五年级以来,语文、数学两科每学期综合评价成绩必须为优;其它评为“良”的科目不得超过两科)。
4、身体好。即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初步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开朗乐观、不怕困难,有一定的适应能力。体育与健康的成绩必须达到优良。
5、四年级以来至少有1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
6、参评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热心为同学服务,认真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
三、考评领导:校领导
四、考评人员:各班班主任、各科任老师及各班同学。
五、评选程序:
1、公布参评条件。
2、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根据参评条件核实候选人资格。
3、班级投票:候选人在班级进行参评演讲,班主任及全班同学投票,班主任可投两次票。班级投票占总分40%。
4、教师投票。占总分45%。
5、获奖得分:
参评学生递交四、五、六年级各项证书原件,统计得分。占总分15%。封顶15分。
(1)个人获奖得分情况(文章、作品发表视同市级二等奖分值)
校级竞赛一等奖0.5分,二等奖0.4分,三等奖0.3分,鼓励(优秀)奖0.2分;市级竞赛: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鼓励(优秀)奖0.5分;省级竞赛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鼓励(优秀)奖1.5分;全国竞赛一等奖4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分,鼓励(优秀)奖2.5分。
奖状必须是由我校或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团委、妇联、关工委颁发,方可认定。
(2)四、五年级每学期期末成绩全“优”的各加1分,语数成绩只对总评进行评定。
6、班级公示初步选送表彰人选,公示时间为1天。
7、呈送学校审核、确认。
8、填写表格,呈送市教育局。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评选采用100分制。各项成绩相加后以总分分数高低排序。排位高者获得选送资格。
2、严禁拉票,违反者取消参评资格。
3、奖状原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交齐,超过时限的不再计入。证书丢失或未拿到的必须由相关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4、教师投票中每位教师对所教班级只能投四票。
5、班级投票不作投几个的限制,可投全部参评学生也可弃权。
6、分数计算方法
(1)参评人获得班级投票票数÷(全班到场人数+两位班主任)×100×40%=班级投票得分
(2)参评人获得教师票数×5=教师投票得分
7、被选送的表彰人表格未能按要求认真填写或未按时上交的取消资格,由其他参评同学依分数顺补。
例:
A生(所在班级55人),在班级投票中获得40票学生票,1位班主任票,在教师投票中获得6票,在获奖得分中证书加分10.5分,四个学期全科优秀加4分。那么该生计分情况如下:
1、班级得分 [40+(1×2)]÷(55+2)×100×40%=29.47
2、教师得分 5×6=30
3、获奖得分 10.5+4=14.5
总分:29.47+30+14.5=7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