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我校开展安全法制知识培训活动
为了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法制意识,深入了解学校与老师在校园里发生的安全事故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2013年5月6日下午,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安全法制知识教育培训。 全体教师认真收看了法制讲坛关于校园安全事故责任认定的有关专栏。通过收看,老师明白了校园伤害事故中直接伤害和间接伤害应如何承担相应的责任,知道了因以下几方面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和教师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因校舍或学校附属设施安全隐患引发的伤害事故;(二)因教育教学设施安全隐患引发的伤害事故;(三)因学校对楼道、照明、取暖等设施管理过失引发的伤害;(四)因教师课堂管理过失引发的伤害事故;(五)因学校在课间等学生自由活动时间管理过失引发的伤害事故;(六)因学校对组织的大型活动或户外活动管理过失引发的校园伤害事故;(七)因学校门卫安全、医疗卫生、食堂卫生等管理过失引发的伤害事故。 随后,保卫科杜清泉老师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从平时班级的用电安全、检查班级课桌椅、橱柜的牢固性、检查门窗是否完好安全、检查教室悬挂物是否安全等方面向老师们作安全知识培训。 最后,何君虹校长以法制讲坛校方责任认定为例,强调全体教师要树立为学生安全负起责任的意识,安全教育警钟长鸣,认真做好护导师值班工作,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确实给孩子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 我校每学期都会组织全校教师进行安全法制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升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确实做到全体教师为学生的安全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