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四楼活动室及五楼办公室钢结构房改造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四楼活动室及五楼办公室钢结构房改造装修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内 ;
2.2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25.7428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系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四楼活动室及五楼办公室钢结构房改造装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5.7428万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不要求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1个标段 ;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 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4.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4.5其他资格要求: 无 。
4.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5.2请于2016年07月04日至2016年07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 持本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18750503086.
5.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2016 年07月08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2016 年07月10日交付图纸。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年07月15日15时前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仟元整 ;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地址: 泉州市丰泽小区 ,邮编: 362000
电子邮件: /
电话: 18100528299 ,传真: /
联系人: 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董埭路远东大厦5楼 ,邮编: 362000
电子邮件: /
电话: 18750503086 ,传真: /
联系人: 小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