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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FJLQ20132001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教学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委托将对下列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QZFJLQ20132001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
1 | 投影机 | 教学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 | 8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 林老师 0595-22196525 |
电子白板 | 8块 | ||||||
壁挂式一体化多媒体教学系统 | 8台 | ||||||
吊架 | 8付 | ||||||
显示器 | 8台 | ||||||
辅材 | 8套 | ||||||
组合黑板 | 8套 |
3.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2013年3月7日至2013年3月27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或邮寄。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50元,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中段金帝商厦D幢1103
5.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6.联系电话:0595-28862536 传真: 0595-28862536
E-mail: fjlqzb888@126.com 网站:www.fjlqzb.com
7.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条件;
(2)投标人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否则无效);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项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9.信息发布: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泉州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上公布,以上如有变更,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3年3月28日上午9:30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13年3月2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中段金帝商厦D幢1103)
1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泉州友谊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银行帐号:1408829109008027189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