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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清明节安全告家长书

发布时间:2018-04-02 作者:保卫科 发布者:保卫科 阅读 : 20150

各位家长: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清明节即将到来,为了让您的孩子过一个安全、文明的假期,现就清明节我们共同关心的几个方面提出相关要求,请你们配合学校做好孩子清明节期间的安全工作:

1.放假祭扫安全。4月5日是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4月7日。4月8日(周日)上周五的功课,请家长按时接送。清明前后属森林防火关键时段,希各位家长教育孩子不要在野外玩火,做到文明祭扫,安全出行。我们倡议:

(1)倡导低碳祭祀,过“绿色清明”。

(2)倡导安全祭祀,过“平安清明”。

(3)倡导节俭祭祀,过“生态清明”

(4)倡导网络祭祀,过“开明清明”。

2.遵守交通安全。为了防止交通事故发生,清明节期间,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培养孩子交通安全意识,要求孩子在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搭乘超载超员、无证、报废车辆。做到安全走路、安全乘车,远离大货车、土方车;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

3.加强卫生教育,预防传染性疾病。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请您注意孩子不要暴饮暴食或吃过冷、变质的食物,以免发生食物中毒;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4.防溺水教育。天气渐暖,教育孩子不到河、池、塘边玩耍,严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

希望广大家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革除陋习、文明祭扫的践行者和带头人,积极向亲朋好友、家人和身边的群众宣传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主动监督、积极制止不文明的祭扫行为,过一个文明、绿色、平安、开明的清明节。

尊敬的学生家长,孩子的健康成长,是你我共同的愿望。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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