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全国中小学生(幼儿)国家安全教育”专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5
阅读 : 35344
全体师生、家长: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准确领会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弘扬“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风气。根据泉州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18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通知,我校决定在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组织参加““2018年全国中小学生(幼儿)国家安全教育”专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
一、活动目的
弘扬“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风气
二、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及家长
三、活动时间
1.2018年4月15日—2018年5月10日
2.全校师生必须在2018年5月5日之前完成
四、活动内容
(一)班主任(教师)通过平台提供的“国家安全”教育视频等资源开展课堂教学,对本班学生进行国家安全知识教育,进一步弘扬“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风气。
(二)学生和家长通过学习平台提供的“国家安全知识”教育视频进行学习,防止泄露国家有关机密。
五、组织办法
此次专题教育活动分为学校版和家庭版:
(一)学校版
班主任(教师)通过“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提供的“国家安全”视频及相关资源,在课堂上进行国家安全知识教育教学;
(二)家庭版
家长和学生共同通过“泉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我的作业”中完成“国家安全教育”专题学习。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1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