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事务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关于2021年秋季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申请登记的通告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市直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教初〔2021〕4号)精神和《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关于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我校即将进行2021年秋季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1年秋季学期招收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服务范围
丰泽新村围墙内所有住户及围墙外丰泽新村14、15号楼房。
三、招生办法
1.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具体条件: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②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③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在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由其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审核后报送市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校接收(招生办法、条件见《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关于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3.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按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4.如果招生服务区域内符合以上“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采取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时间先后办法录取。在招收上述对象后如有剩余学位,采取公开抽签录取办法招收部分户籍在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等对象入学。
四、招生登记时间及地点
2021年7月5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在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内。
五、招生登记须提供材料
1.符合上述第1类招生对象条件的,须提供户籍簿(原件、复印件1份)、房产证 (原件、复印件1份,如办理抵押贷款的请出示由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抵押证明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幼儿园离园手册。
2.符合上述第2类招生对象条件的,须提供相关入学申请表(见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关于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附件1.2.3,可提前填写、打印)及申请表下面说明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3.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条件的,按《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秋季市直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泉教初〔202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申请。
4.凡提供假户籍、房产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六、温馨提示
1.敬请家长细心阅读登记通告,届时携新生前来登记,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
2.鉴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7月5日到学校办理入学申请登记手续时,只能有一位家长陪同孩子进入校园,家长要提供本人和孩子的八闽健康码,戴好口罩,做好体温检测方可入校。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