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事务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关于2022年秋季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申请登记的通告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秋季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泉教初〔2022〕4号)精神和《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关于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学校即将进行2022年秋季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2022年秋季学期招收符合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二、服务范围 丰泽新村围墙内所有住户及围墙外丰泽新村14、15号楼房。 三、申请登记条件 1.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 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具体条件:①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 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②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③2021年3月1日前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下同)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学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④2021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下同),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下同);⑤2021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新购房落户的,须符合“六年一个学位”要求。“六年一个学位”具体要求: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学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儿童毕业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学校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毕业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学校入学;⑥因历史原因住房产权不明晰的,由学校根据实际认定是否符合条件。 2.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的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由其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审核后报送市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学校接收(招生办法、条件见《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关于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四、登记时间及地点 2022年7月5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校内一楼。 五、登记须提供材料 1.符合上述第1类招生对象条件的,须提供户籍簿(原件、复印件1份)、房产证 (原件、复印件1份,如办理抵押贷款的请出示由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抵押证明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幼儿园离园手册。 2.符合上述第2类招生对象条件的,须提供相关入学申请表(见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关于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附件1.2.3,可提前填写、A4纸打印)及申请表下面说明要求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温馨提示 1.敬请家长仔细阅读登记通告,届时携新生前来登记,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 2.鉴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7月5日到学校办理入学申请登记手续时,只能有一位家长陪同孩子进入校园,家长要提供自己和孩子的八闽健康码并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戴好口罩做好体温检测方可入校。 3.特别提醒:凡提供假户口簿、假身份证、假产权证等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入学就读资格。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