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1月23日学期结束,24日起寒假开始。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学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为了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充实、愉快、文明的假期,请您切实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及监护工作,特向您提出如下建议,请予支持和配合!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病毒感染及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防发〔2023〕5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市道安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春运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通知》和转发《关于发布2024年第1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泉教安函〔2024〕7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学生安全暨传染病疫情防控安全工作,请您注意以下几点:
(一)身体健康安全。教育孩子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如果出现发热等相关症状,要做好防护,及时去发热门诊就诊;教育孩子注意健康生活方式,保持环境卫生,每天开窗通风;指导孩子每日坚持至少1小时的体育锻炼,提高自身免疫力;同时,寒假的气候变化较大,请您做好孩子的防寒防冻工作,适时添加衣服,防止冻坏身体、冻伤手脚,防止感冒;注意孩子饮食卫生,提醒孩子不购买、不食用“三无”食品,不暴饮、暴食;提醒孩子要保持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保持用餐时使用公筷及注意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做好流感、肺结核等各种传染疾病的预防工作,时刻关注学校转发的关于疫情暨传染病防控的通知,确保传染病防控安全。
(二)交通出行安全。教育孩子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在行走时看手机、听音乐,不在车辆盲区内玩耍,务必远离水泥罐车等大型货车;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隔离栏;严禁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及共享单车、不坐副驾驶座位;不骑 “死飞”自行车;严禁搭乘超员摩托车、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超载车辆、拼装、改装三轮机动车;严禁将机动车交由孩子驾驶,严禁驾驶摩托车超员搭载学生,严禁非法集中接送学生,严禁驾驶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和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坚决抵制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违法行为。
(三)防范溺水安全。不让孩子随意到江、河、湖、海边游玩,教育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发现有人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施救,以防溺水事故发生。
(四)防范消防安全。教育孩子在家时不玩火、玩电、玩煤气,不用湿手触摸电源开关、不乱接电线等;遵守市区及农村部分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做好寒假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教育孩子发现火灾不得逞能上前灭火,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报警,以防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五)集体活动安全。教育孩子春节及寒假期间参加大型活动或到人群集中的场所要注意安全,防范发生踩踏事件;学校如有组织活动会事先与您联系,您确认后方可让孩子参加,避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六)文娱网络安全。不让孩子前往“三厅两室两吧”等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场所;引导孩子多去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图书馆、运动场等青少年社会实践活动场馆活动;提醒教育孩子遵守网络文明公约,文明健康上网、不浏览不良信息、不网上侮辱欺凌他人;增强自护自律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不沉迷网络空间。
(七)防范吸毒安全。“娱乐消遣品”等新型毒品的出现,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请您要密切关注孩子的交友活动范围,严防孩子吸食毒品。
(八)社会治安安全。寒假、春节是社会治安案件的高发期,请您防范孩子参与打架、斗殴、暴力、欺凌的黑恶势力行为,坚决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防范不法分子通过宗教场所对孩子进行非法宗教行为的传播;同时,请您保护好自己的信息安全,不泄露自己的身份信息,注意防范犯罪分子通过电信等各种形式对您和孩子实施诈骗;加强孩子与陌生人交往的安全知识宣传,以防孩子被陌生人拐骗。
(九)防范高坠安全。寒假、春节期间,孩子独自在家的时间较多,请您务必做好防范孩子从高楼坠落的安全措施,以防发生高楼坠落事件。
(十)心理健康安全。请您注意关注孩子假期的心理健康变化,引导孩子多与父母、家人、朋友沟通交流;多与正直开朗、乐观积极的朋友交往。
(一)为贯彻“廉洁文化进校园”的有关精神,学校再次向您重申:禁止搞与本校有关的请客送礼活动。
(二)下学期学校定于2月26日(农历正月十七,周一)开学、正式上课,请您提醒孩子按作息时间准时到校上课。
最后,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全体教职员工祝您和您的家人新春快乐,万事如意,龙年吉祥!
请您将回执填写好,周二(1月23日)之前让孩子上学时交给班主任,谢谢合作!
致
礼!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2024年1月22日
撰稿:杜清泉 编辑:杜子强
一审:李福安 二审:饶燕燕
终审:黄加贤